惯性是物体具有的一种物理属性。物理学对惯性的定义是:物体保持静止或匀速运动状态的性质是惯性。UPHY将其称为惯性第一定义。对惯性的这种认识由意大利物理学家伽利略-伽利雷(1564-1642)首先提出,后被英国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1643-1727)总结为牛顿第一定律(惯性定律):任何物体都要保持匀速运动或静止状态,直到外力迫使它改变运动状态为止。
基于宇宙背景运动,UPHY提出惯性第二定义:物体具有并保持绝对运动的性质是物体惯性,简称惯性。惯性第一定义与惯性第二定义存在较大差异,前者是以物体具有的相对运动为基础对惯性进行定义,后者则以物体普遍具有的绝对运动为基础定义惯性。这两个惯性定义的物理学认识特征是:惯性第一定义是对惯性的表象性定义,惯性第二定义则是对惯性的本质性定义。这两个惯性定义的关系是:惯性第一定义仅是惯性第二定义在相对运动状态下的一种表达形式。
关于惯性起源,奥地利哲学家和物理学家恩斯特-马赫(1838-1916)曾给出一个物理哲学认识,他认为惯性是由宇宙其它全部物质对其中任一物体的共同作用所引起。将这个物理哲学思想称为马赫猜想。马赫猜想一直停留在哲学思辨阶段,未能发展成为物理学认识,因为无论马赫本人还是后继物理学家们都没有对马赫猜想给出严格证明。惯性起源和惯性本质是相对论的遗留问题,也是现代物理学尚未解决的一个基础课题。
惯性起源与物体质量形成和运动起源密切相关,认识惯性起源依赖于或取决于对物体质量形成和运动起源的物理学认识。基于引力子流超距辐射原理、质量定理、引力生成机制、合力范数作用、绝对运动,UPHY对惯性起源给出如下认识:
物体的惯性源自且缘于宇宙全部物质对其中任一物体的合力范数作用。合力范数作用由合力范数作用方程给和合力范数作用运动方程给出数学表达,其物理学思想是:宇宙全部物质对其中任一物体的绝对力之代数和等于该物体所含引力子数量与第二引力子力之积。任一物体在合力范数范数作用下产生绝对运动并保持运动速度等于恒量速度(光速常数)。质量定理严格证明:任一物体质量源自且等宇宙全部物质辐射至该物体所属空间处引力子流能量之总和与恒量速度平方之比。总之,物体惯性起源于宇宙全部物质对其中任一物体的共同作用。
Holy shit! 马赫猜对了!约两百年前的马赫先生竟然猜对了惯性第二定义的性质。What fantastic he was!
UPHY对惯性起源的更多论述和论证可详见UPHY原理和方程项下No.24 惯性起源。